死刑這個議題,在最近幾年已經鬧得沸沸揚揚。 l{6` k<J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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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的刑事政策,一向跟隨歐美先進國家的腳步, _+\:OB[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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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70年代之前,美國受到犯罪學實證學派的影響,認為犯罪人是可以矯治的,也就是讓他透過監獄中的教化改過自新, 7"F|6JP"$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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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當時便有反對死刑,而倡導自由刑─教育刑的主張。 FE+7X=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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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自1970年代之後,漸漸有學者提出「矯治無效論」,採用教育的方法根本難以降低犯罪率,反而使犯罪更加猖獗, cZe'!CQ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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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使得世界各國的刑事政策走向驅嚴,美國許多州紛紛恢復了死刑,甚至廢除了假釋制度,犯罪人判多少年,就坐多少年的牢。 ,2,SG/B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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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當然亦受到外國影響,但我們司法改革的速度慢得令人瞠目結舌,當外國已經開始恢復死刑的時候, #dZ/UM(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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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卻只追到他們在1970年代的主張─廢除死刑,不但跟不上世界潮流,對於國內的治安更是毫無幫助。 T9z4W]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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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死刑,支持廢除的人,除了秉持人權至上的觀點之外,尚有人主張採取「修復式正義」的思考方式, =a)iVXSB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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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藉著犯罪人的損害賠償,來彌補被害人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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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殺人為例,犯罪人若殺了一家的男主人,該家庭可能頓失經濟支柱,男主人的家人可能陷入生活的困境。 /M^V2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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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候若將犯罪人處以死刑,雖然可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心靈上的傷痛,但對實際上不見得有所幫助。 -BA"3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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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讓犯罪人在監獄內從事作業,多少可以賺點錢,編列成被害人補償費用,以彌補未亡人的實際需求。 I9}+(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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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這個想法也有可能有不切實際的地方,監獄中的作業能賺的錢有限,就算他一輩子賺錢償還,也不見得真的對該家庭有所幫助。 YH[XRU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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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的監獄設置床位不足,現今已成人滿為患的狀態,加上94年新修刑法上路,改為有期徒刑逾1/2,無期徒刑逾25年,方可報請假釋, Y*@|My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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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務上人犯在舍房中人擠人,不但影響衛生教化等,也容易激起人犯不安的情緒,導致衝突事件發生。 uAu( +zV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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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最近政府的看法,是要將死刑廢除,改為無期徒刑,終身不得假釋。 I*D<J$ 9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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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做法在美國加州曾經實施過,柯林頓簽署的三振法案,就是將犯罪人終身監禁, .OmQ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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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這項政策這幾年已告失敗,加州花費了大筆的金錢建造監獄,加上人犯的伙食費用,導致加州面臨破產狀態。 [ULwzjss#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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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目前監獄已人滿為患,若再採取此項政策,想必失敗之路不遠矣。 }{ n\tz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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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個人還是支持必須有死刑的存在,一方面我國目前對於死刑的執行已經少之又少, sFLcOPj-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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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死刑案件一向按部就班審慎處理,若在司法程序上能循規蹈矩,發揮專業能力,必然可以將冤死的可能性降到最低。 q*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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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,我甚至認為我國應該學習新加坡,建立鞭刑制度。 ~xS@]3n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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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我覺得對於某些犯罪人而言,不但自由刑的教化對他無效,就算是死刑,一槍斃命,痛苦的時間有限,根本無法對他造成威嚇效果。 6m9 7_NR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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鞭刑聽說只要打五下,屁股就會馬上皮綻肉開,必須隨即送醫,且要躺在病床上一個月才能復原。 8N%z9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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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一個性侵害犯被判20下鞭刑,他有四個月的時間可以慢慢體會這種痛苦。 %yiD~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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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早期的教育可以發展一個人的道德心、羞恥心,以防堵他將來犯罪的可能性, 25d\!3#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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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若已長大,這種方法已經來不及,使用嚴刑峻罰加以威嚇,尚無不可。 aD2*.ln>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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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淺見。